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水运工程质量状况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》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24299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6〕968号 |
发布机构: | 厅建设处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水运工程质量状况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》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7-03-10 |
厅航运局:
现将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水运工程质量状况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》(交办安监〔2016〕125号)转发给你们,请抓好贯彻落实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责任
明晰各方质量管理责任,落实参建单位的质量主体责任。建设项目法人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完善组织机构设置、明确岗位职责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。
二、积极开展“品质工程”创建工作
要充分认识施工标准化对“品质工程”实施的保障作用,全力推进水运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标准化建设步伐。积极开展以提升工程内在质量和外在品质为目标,以深入推进现代工程管理为主线的“品质工程”创建。
三、建立质量状况统计分析通报制度
省厅将建立我省水运工程质量状况统计分析通报制度,对我省水运建设项目质量状况、存在问题、改进措施等半年进行一次评判分析,请你局将水运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在每年6月25日、12月25日报厅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6年10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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